親愛的EMI TA您好:
依114-1學期EMI TA相關義務,須於期末繳交EMI TA成果報告。
EMI TA成果報告須包含Learning note與TA Guideline,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,敬請於1/18(日)
成果報告上傳連結: https://forms.gle/
另外,雙語推動辦公室有提供 Grammarly 文法檢查工具帳號給EMI TA申請使用,
如果您有需要,請於10/22前 填寫表單: https://forms.gle/
如有疑問,請與我聯繫。
Add: 701401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光復校區雲平大樓東棟3F 教學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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