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欲申請者請至成大雙語辦公室官網:下載專區→學生獎勵補助→下載申請表,繳交紙本至雙語辦公室**
連結:https://bestemi.ncku.edu.tw/index.php?inter=download&category=2
一、補助目的
為配合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」,支持本校學生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與海外學習活動,促進英語能力與國際視野之發展,並強化學生學習成果與專業發展之連結,補助學生實質參與具明確學習或培育目的之國際交流活動。
二、補助對象與申請資格
(一) 本校非在職專班之本地學生。
(二) 申請內容須與個人學習、研究或成果發展具明確關聯。
三、交流學校/機構規範
申請人所前往之海外學校/機構,須符合下列條件:
- 以下條件擇一:
(1) 學校/機構排名於 QS或泰晤士高等教育(THE)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(U.S. News)世界大學排名前 200 名。
(2) 領域排名於QS或泰晤士高等教育(THE)或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(U.S. News)世界大學排名前 200 名,且該學校/機構排名於QS 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。
(3) 屬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。
(4) 所屬院/系/所之簽約合作學校/機構或具共同合作開設課程之學校/機構,且該學校/機構排名於QS 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。
(二) 補助前往地區不包含中國大陸、香港及澳門。
四、補助時程
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31 日或經費用罄為止。(需於補助期間內完成申請以及經費核銷作業,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視同放棄補助資格。)收件後約需一個月作業時間,請申請人自行把握送件時間備齊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提交申請資料。
五、補助類型
(一) 短期研修、(二)短期進修、(三)研究培訓、(四)具學習目標之競賽
六、補助範圍
(一)國外交流學校/機構之註冊費、學分費
(二)雙程經濟艙機票乙式
(三)日支生活費
(四)其他出國交流相關費用
※備註
- 機票補助僅限於自台灣與目的地之來回航程(含必要之轉機航程),中途前往其他國家/城市之航程機票恕不予以補助。
- 若該次出國旅費有其餘補助經費來源,不得重複申請同一項目之補助,若有違反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情事,申請人須自行負責繳回相關補助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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